一、應提交的材料清單
(一)龍崗區綠色制造體系試點創建及綠色制造系統集成項目扶持申請表;
(二)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;
(三)企業上兩年度國稅、地稅納稅證明;
(四)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(須有本人簽字)
(五)項目通過國家或省、市主管部門審核批復的文件或授予的牌匾。
二、扶持范圍
已通過國家或省市主管部門審核并公示的綠色工廠、綠色園區、綠色供應鏈的示范項目。
三、扶持標準
1.對示范項目按國家級、省級和市級分別給予60萬元、40萬元和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;
2.對獲得國家綠色制造系統集成立項批復的項目,按國家補助資金的15%予以配套補貼,最高不超過150萬元;
3.對開展綠色制造體系評價的服務機構予以每個項目1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。